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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建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技术服务库(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    6551 次浏览

一、项目名称: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技术服务库(第二次)

二、招标人及主管部门:芜湖市建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和收费标准

1、招标内容:征集3家具备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的检测单位入库(第二次招标不满足3家,确定2家检测单位为技术服务库成员)。单个工程鉴定检测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将在本库中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服务自正式启用每3年重新征集一次。

2、收费标准:按照我公司具体项目定价   

四、应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省建设部门工程鉴定资质授权文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库:

(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二)在“信用中国”或各级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在芜分支机构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近3年内(自公开征集截止之日起追溯3年)因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撤销执业资格或禁止、限制承接业务的;

(五)在中介服务机构信息登记和申报中弄虚作假的。

3、应征机构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配备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

2、拟派芜湖参与项目实施的检测鉴定人员中有1人高级职称和3人中级职称。

备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单位应与应征单位名称一致,注册处于有效状态。

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人员职称复印件,并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近3个月(自2020年9、10、1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提供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应征单位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评审办法

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审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2、评审组按征集资格条件进行评审;

3、评审通过的检测机构,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确定为名录单位。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09:00至2020年12月18日17:00

2. 文件递交地点:芜湖市建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

七、应征文件的编制

1、应征文件的正本按照要求签署和盖章后,应征文件的副本可以复印。

2、应征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扫描、影印,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否则由此导致在评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应征检测机构承担。

3、应征检测机构递交的应征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不退还,请应征检测机构自行做好备份。

4、应征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当一致,若发现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因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或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应征文件被误读等不利后果由应征检测机构承担。

5、检测机构参加多个包别的应征,应征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各包应征文件资料不得相互替代使用,评委会评审时只根据对应包别的应征文件中的资料进行评审,不在其他包别的应征文件中寻求资料。

6、应征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7、应征文件密封:应征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每个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应征检测机构名称、包别号。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外封上应盖有应征检测机构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章)。

八、应征文件的递交

1、应征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20年11月25日11:00时前递交应征文件。

2、应征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应征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征文件不予接收:

(1)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2)应征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密封的;

(3)未由应征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应征文件的。

九、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格式目录

1、入库申请单位简介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鉴定资质文件

4、人员情况(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情况)

5、入库申请人声明

6、三年内业绩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3-312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