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繁昌区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桩基静载配合项目,经评定审查,现公示如下:
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公示期: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3-3121649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1日    2221 次浏览
我公司繁昌区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桩基静载配合项目,经评定审查,现公示如下:
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公示期: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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